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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耳其强奸幼女将合法?若发生在韩国会被化学阉割

原文作者  系统文章  |  发布时间  2016-11-23  | 浏览次数  69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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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的热点事件尤其多,一波接着一波,真真是看热闹不要钱~


  

就在大家还在为16日的女留学生被强奸而感到愤怒是,土耳其就搞出了一个更大的新闻#埃尔多安政府推动强奸儿童合法化#,秒杀其它热点事件,牢牢抓住网友的心!


  

  

据BBC18日报道,土耳其17日初步通过一项饱受争议的法案——如果被强奸人主观同意成婚,并能证实犯案时对方没有使用暴力、恐吓等方式逼迫自己就范,罪犯即可从监狱释放。


(BBC报道截图:土耳其或通过新法案)

  

这项新法案,简单地说就是:强奸未成年少女,娶了就不算犯法!

  

OMG!这样的话,老光棍找不到老婆,抓个小姑娘来强奸、强娶,是不是就解决婚配和繁衍问题了?!


  

真的是简单、粗暴!!!

  

所以,下面这个段子的源头早早就出现了吗?!

  

“喜欢就去追啊,就去表白啊,表白不成就强奸啊,强奸后就去坐牢啊,你连坐牢都不敢还谈什么爱!”

  

该法案规定,如果被强奸人主观同意成婚,并能证实犯案时对方没有使用暴力、恐吓等方式逼迫自己就范,罪犯即可从监狱释放。该法案将于下周二正式在土耳其议会进行表决,一旦通过,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就有权随时施行这一项新法案。

  

据土耳其媒体Turkish Minute此前发布的报告显示,一旦该法案通过,土耳其监狱里现在关押的超过4000名儿童强奸犯将可能因此被释放。

  

甚至将约有3000名被控性侵未成年少女的男士从中获益。

  

BBC评论称,这一法案在土耳其国内掀起巨大争议,也让世俗派和保守派进一步撕裂。反对派共和人民党议员Ozgur Ozel批评道:“性侵是犯罪,当中并非你情我愿,这正是正义与发展党不明白的地方。”

  

这简直是在变相鼓励强奸及童婚合法化,并且纵容明知故犯的男士!不少民众也走上伊斯坦布尔街头抗议这一法案。



抗议者高呼:“我们不会闭嘴!我们绝不服从”!



抗议标语上写着“强奸绝不能合法化”!

  

但土耳其政府说了,这个法案不是试图包庇强奸行为,而是帮那些未认识到自己性行为违法的人士恢复声誉,且也能帮助未满18周岁就发生性关系的少女免遭来自所在社区的排斥。

  

不仅如此,司法部长Bekir Bozdag也说,这部法案其实就是为了应对土耳其保守社会的童婚现状而产生的,可以帮助那些自愿发生性行为且想要结婚的情侣:“如果他们生了孩子,医生告诉检察官,男方就进监狱了,母子俩就没了经济来源。那些说‘强奸犯会受益’的人是在曲解事实。”

  

不管土耳其政府如何辩解,都无法忽略这则法案对被侵少女的伤害。这到底是多无脑的人才能提出这样变态的法律?


  

甚至之前的阿富汗也出现过类似的丧心病狂的新闻:一名阿富汗妇女Gulnaz,不到16岁被表哥强奸,怀孕后被迫嫁给该强奸犯,甚至现在还怀着他的第三个孩子。

  

有这样一个强奸合法化的国家存在,我们的社会到底是退后了多少步啊!

  

这则新闻一出,震惊了整个微博圈,也难怪网友都是一片日了狗了的反应:




  

还只是一个提案就引起轩然大波,小编实在是难以想象提案一旦通过,土耳其这个国家会不会变成少女们的人间地狱……

  

除了土耳其,世界上其他国家对于强奸幼女的事件,又采取怎样的法律来制裁呢?

  

美国:一律按强奸罪处理


  

美国各州对强奸或猥亵未成年人的量刑不尽相同,但都将其视为重罪。

  

许多州的法律明文规定,只要与14岁(有的州是16岁)以下的儿童或少年发生性关系,无论对方是否自愿,一律按强奸罪处理。

  

有5个州允许对强奸幼童者判处死刑。甚至连家中藏有儿童色情照片都属于犯罪行为!为避免有犯罪前科者出狱后继续危害社会,美国警方会录取强奸犯的指纹、气味和DNA等资料,并永远存档保留。

  

德国:受害者未满14周岁,一概视为强奸,雏妓也不行


  

与年龄在14岁以下未成年发生性行为一概视为强奸。即便是与雏妓发生性行为,也属强奸,量刑一般在10年以上。德国允许性犯罪者自愿选择是否通过外科手术进行“化学阉割”。

  

日本:设立了儿童买春及儿童色情处罚法


  

日本早在1999年设立了儿童买春及儿童色情处罚法,规定如果通过金钱让未满18岁的儿童提供性交或者性服务就被看成是“儿童买春”行为。

  

与未满18岁的儿童进行性交或者猥亵行为时,无论有金钱往来与否都要受到处罚。

  

韩国:对严重性犯罪进行化学阉割


  

韩国是儿童性犯罪的高发国家,为此,韩国政府将儿童性犯罪的最高刑期由15年调至50年。韩国也会公开犯罪分子的个人信息。

  

2011年7月韩国首部针对严重性犯罪进行化学阉割的法案获得通过。 2012年5月韩国法务部首次对娈童癖惯犯朴某正式实施药物去势,为期3年。韩国也成为亚洲首个实施化学阉割的国家。

  

中国:奸淫幼女属于强奸罪,情节严重者处以死刑


  

在中国,奸淫幼女已经并入强奸罪。犯罪情节一般的,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。犯罪情节严重恶劣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
  

看到这里,小编提起的心才算放了下来,最起码,这个世界的绝大部分地区都是美好的。最后,让我们为身处土耳其的少女们祈祷,祈祷她们能早日脱离苦海,也希望土耳其这个国家能早点醒过来,这样丧心病狂的法律千万不要通过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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